科学研究

单位部门 

 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,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,加快推进“双一流”“双特色”建设,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“一主六双”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,根据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有关规定,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一、提高工作站位,抓好组织申报工作

  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,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《管理办法》,充分认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新定位、各方职责的新界定、项目类别的新划分、验收管理的新要求,切实做好年度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。从项目申报组织、指南宣传解读、指导跟踪服务等环节入手,加强组织领导、做好工作统筹、严格校内遴选,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年度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。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,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一般项目指标安排的依据。

  二、用好申报指南,对接振兴发展急需

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》(附件1)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。各高校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,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、科研基础、队伍现状,对标《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》《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以及《吉林省“十四五”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》,聚焦我省“一主六双”高质量发展战略、“六新产业”、“四新设施”发展急需,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,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,同时支持自由探索。

  三、严格申报要求,分类做好校内初评推荐

  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“科学技术研究、社会科学研究、产业化培育和专项项目”四个类别。其中,“产业化培育项目”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,申报事项另行通知。2024年度专项项目下设“语言文字研究”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”“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”“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”四个专项方向申报工作另行通知。

  依据新修订的《管理办法》,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、社会科学研究两类,项目分设“重大、重点、优秀青年、一般”四个层次。优秀青年项目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(限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),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。重大、重点、一般三个层次申请人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(限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)。“一般项目”由学校初评,实施限额推荐(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限额13项),压实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责任,支持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,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开展科研攻关,加快提升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。

  2024年起,适应发展需求,按照“自主自愿、量力而行、保证质量”的要求,高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,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,自筹项目采取“校级初评限额推荐、省级复核认定”的遴选机制。自筹项目推荐数量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不超过5项。高校可在限额内自主决定申报数量。自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。

  四、优化工作流程,加强立项评审、项目结题全过程管理

  (一)从2023年起,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、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。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“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”(网址:http://jlky.yuntu.cn/user/login),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《项目申报书》,重大、重点、优秀青年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6日。

一般项目、自筹项目需先行填写附件2或3,并提电子版申报书,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,科研处在7月7日-9日统一组织校内评审,7月10日-14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在科研处网站上进行公示,7月15日-18日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在“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”进行系统填报。

  五、落实扶持政策,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求

  (一)同等条件下,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(教育部、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、高校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、高校智库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)和跨学科、跨院校、跨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。

  (二)落实有关规定要求,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,在研“省级科研专项”项目达到2项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。

  (三)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,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,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(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)。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,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,涉密项目不予受理。

  (四)原则上,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,课题资金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,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。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,专款专用、专项管理。

  五)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,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,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。如发现有此类问题,将撤销立项、收回资金,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。

  六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人:王一婷

  联系电话:80580330

    箱:ccjrkyc@126.com

  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:马百功,王海涛

  联系电话(手机):13604301400。

  附件:

  1.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

  2.科技项目申报书

  3.社科项目申报书

  4.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

  5.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申报使用说明-教师版

  6.汇总表

  7.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科研处

2023年6月15